行政复议申请书 (清理潮宗街垃圾)
行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李运芳;性别:女;汉族;出生日期:1949年7月25日;
被申请人: 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
负责人:张武 职务:书记
机构地址:长沙市开福区寿星街36号,电话:84862068
复议请求:请求行政复议机关依法确认,被申请人不主动履行辖区内人居环境的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负责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人居环境、征地补偿安置、指挥部处遗、住房保障、小区物业管理等工作)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是长沙市开福区通泰街街道辖区内,潮宗街楠木厅12号的业主,2016年5月30日,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政府作出开福区潮宗街街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房屋征收决定,本人所居住的房屋处于开福区潮宗街棚改项目被征收范围,然而,国务院关于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45号)已经明确回复:重视历史文化和风貌特色保护。要统筹协调发展与保护的关系,按照整体保护的原则,切实保护好城市传统风貌和格局。要落实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紫线管理要求,重点保护好靖港、彩陶源村、太平街、潮宗街等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岳麓书院、秋收起义文家市会师旧址等文物保护单位以及近现代重要史迹、建筑。并且,在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中(国发〔2013〕25号)业已明文规定:禁止将因城市道路拓展、历史街区保护、文物修缮等带来的房屋拆迁改造项目纳入城市棚户区改造范围。
潮宗街居民经过漫长的依法维权,开福区人民政府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虚心接受群众的批评意见,于2023年5月下达了终止征收决定。
然而,自申请人楼栋于2016年被纳入非法拆迁范围,至2023年,开福区人民政府主动或被动纠错(终止征收)。在此期间,小区环境已经受到严重影响,建筑与生活垃圾堆积成山,环境卫生问题严重。
申请人及其他业主多次向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投诉,要求改善环境卫生状况,被申请人一直推诿躺平,其最近一次的书面回复是1个月之前,其托词仍然是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进行清理整改,但长达7年多的时间内,没有任何实质性改善。
根据开福区人民政府对开福区通泰街街道办事处作出的职权划分清单,其法定职责之一就是对辖区内的环境卫生问题进行管理和整改。
综上,被申请人的不作为行为严重侵害了楠木厅12号居民的合法权益,影响了辖区内居民的生活质量。综上,申请人依据《行政复议法》的相关规定,依法请求复议机关支持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